赫山区法院走进谢林港镇开展普法宣传
2024-08-14 18:23:1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8188         

湖南法治报讯(高想范质惠)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志忠及民一庭庭长颜志军一行走进清溪村,组织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专项普法座谈会,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人民政府、谢林港镇司法所、云寨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参与会议。

近年来,随着乡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诸多村集体被列入征迁补偿安置范围,当事人是否具有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判定是否应当对其进行补偿安置的前提条件,但目前我国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何界定,包括界定标准和救济途径尚未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自6月以来,该院立案受理多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纠纷案件,颜志军审判团队就案件事实进行梳理后发现,这些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出嫁女、新生儿、外迁人员是否享有征拆款补偿资格的问题。座谈会上,镇政府及村集体工作人员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判断提出了许多疑问,包括“寄挂户”“空挂户”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入赘人员的补偿安置问题、村规民约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限制等,曾志忠在听取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处理相关纠纷的思路后,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并引用指导性案例对相关问题进行答疑,并就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在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该院受理的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原告以其与被告达成庭外和解为由申请了撤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编:杨绍银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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